2023-10-26 10:50
喆律法律事務所
別人匯錯的錢能花嗎?從一澳洲女子的案例看台灣的法律規範
澳洲有一名女子驚見存摺多出1,050萬澳幣,她在男友誤導下,以為是中樂透的幸運,隨即縱情揮霍。但事實上,這筆錢源自一家比特幣公司的誤匯。當該公司發現後,屢次打電話要求退款,女子誤以為是騙局。結果,該公司不得已將她告上法庭,她被判209天監禁、18個月社區矯正,及200小時社區勞動。
這個新聞引起許多台灣人關注:如果這事在台灣發生,是否也會一樣嚴重?
答案令人驚訝:在台灣,這不會構成刑事犯罪。為何呢?主要是台灣的 #刑法第338條侵占罪 定義。該罪指的是持有他人物品,而後意圖非法占有之。但關鍵在於「持有」必須基於法律或契約理由,且後來轉變為「所有」是非法的。例如,若小林基於契約保管小吉的包,後來擅自當成自己的,就構成侵占罪。
至於存摺多筆款項,其判斷基於外觀上的占有。錢匯入時,戶頭持有人即成為款項的「所有人」。加上沒有原始法律或契約之緣由,即使後來全額提領或不還款,都不構成刑法的侵占罪。
但,如果我們自己不慎匯錯錢怎麼辦?
建議先保留匯款單,並即時聯繫銀行。幸運的話,收款人會馬上退款。若否,可寄存證信函給對方或透過法院聲請 支付命令。如無對方資料,則可依 #民法第179條「不當得利」起訴,請法院函詢銀行協助。
結語:雖然在台灣錯誤的款項不構成刑事責任,但仍有法律追討的可能。匯錯的過程繁雜且耗時,因此在匯款時要多加小心。如存摺有異常,也切勿隨意花費。讓我們都在金融交易中,保持警覺與謹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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