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3-10-25 16:58
喆律法律事務所
『缺錢嗎?這裡有一份輕鬆又好賺的工作喔!』小心詐騙集團求職陷阱!
詐騙集團「車手」刑事責任解析
在科技和網路快速發展的現今,詐騙的手法也日趨複雜。從傳統的「假綁票,真詐財」到近期的「網路購物分期付款詐騙」或「假投資,真詐騙」,詐騙集團始終不斷地翻新其方法。而在這背後,還隱藏著一群負責將詐來的資金提領的角色,被稱為「車手」。為了避免直接身份曝光,詐騙集團經常利用低門檻的招募手段,如刊登「薪水日領/免經驗/學生主婦可/不需口才」等誘人的徵才資訊,甚至利用經濟困境的朋友來擔任車手。這些車手的主要職責是到指定地點的提款機提領現金。但此職務雖然看似簡單,其實隱含著巨大的風險,因此司法機關常常只能逮到車手而非詐騙主腦。
擔任車手,可能會觸犯以下法條:
刑法加重詐欺罪共同正犯:車手通常會被認為是詐騙集團的一部分,可能觸犯刑法第339條之4的規定。但要確立共同正犯,必須有「主觀上犯意聯絡及客觀上行為分擔」。然而,根據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10年金訴字第85號刑事判決,若車手能提供證明自己是被騙成為車手,例如工作應徵的對話截圖或報案紀錄,則可能不成立詐欺罪。
洗錢防制法一般洗錢罪:車手的提領行為往往會涉及洗錢行為,進而觸犯洗錢防制法。
組織犯罪防制條例:若參與詐騙集團,可能會觸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,其中參與者可被處以6月至5年的有期徒刑,並可能併科新臺幣1千萬元以下罰金。
總結,雖然詐騙集團所提供的車手職位看似輕鬆、日領薪水,但其實隱含的法律風險巨大。希望大家在面對誘人的徵才資訊時,能夠三思而後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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