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5-04-25 17:25
文/邱智慧
「各玩各的」背叛婚姻嗎?家事律師曝認定關鍵
小珍一方面後悔曾說的氣話,另一方面對丈夫深感失望,感覺對方背叛婚姻 。到底付費性交易是否算外遇?聽聽資深家事律師 怎麼說。

曾任桃園地院法官、現任薈盛國際法律事務所律師楊晴翔透露,從過去擔任法官及現在擔任律師的經驗來說,要討論付費性交易和不固定性伴侶,到底算不算外遇行為,已經非單純的法律定義,而是要取決於雙方對關係的界定和道德價值觀 是否一致。

婚姻承諾 包含法律與道德
從婚姻觀點來看,許多伴侶視婚姻為「排他性」的關係,即使是單次付費性交易,仍然會被視為背叛婚姻,尤其多數夫妻認為,婚姻承諾不僅限於法律層面,同時也包含了道德和承諾。但在不同的文化和價值觀上,每個人對於外遇的定義也不同,尤其在歐美較開放的國家,有些夫妻同意「開放式關係」,只要不涉及情感,就不認為是背叛婚姻承諾。

然而,從法律層面來看,楊晴翔表示,通姦除罪化之後,婚外性行為已不再涉及刑法層面的通姦罪,但可追究民法的「侵害配偶權 」,向另一方提出民事訴訟索賠。針對付費性行為,楊晴翔坦言,法院通常認為要構成侵害配偶權,多數是長期不正常的親密關係,單次的付費性交易較難成立。
違背忠誠 也算侵害配偶權
但實際上也有例外,楊晴翔舉例,台中地院曾有一判例,一名已婚男子透過包養網站、Line、微信等通訊軟體,與多名不同女子聊色、約性交易和包養條件等,還共同拍攝貼身親暱照片、女子裸照等。在判決書中,法官認為男子的行為已破壞夫妻婚姻關係中配偶應負的忠誠義務,而且侵害配偶權也不以配偶之一方與他人通姦為限。因此,在此案例中,付費性行為和包養等,已構成侵害配偶權。
因此,小珍與湯姆的婚姻,不行房、並同意對方各玩各的,算背叛婚姻承諾嗎?在道德層面,需根據夫妻雙方的認知與是否取得共識為主。如果婚姻中雙方對於忠誠的定義,包含「不與他人發生性行為」,那湯姆的行為便違反婚姻中的承諾。若雙方已有共識「開放式關係」,則可能不會被認為是出軌,法律上判斷是否侵害配偶權,也會有疑問,最終仍應以法官實際判決為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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