性騷擾被吃案 呂秋遠:遇到刑事案件,只要手牽手一起練習大叫就好了?
在「人選之人」的劇情裡,公正黨的組織部黨工性騷擾另一位文宣部的黨工,文宣部副主任在知道這件事以後,不願息事寧人,希望以正式管道進行申訴。但總統大選在即,副秘書長希望避免這件事被對手抹黑,因此極力想要壓下這個事件。
這個故事,如果到了現實世界裡,會變成什麼樣子呢?民進黨的黨工,遭到外包廠商性騷擾,而當黨工向婦女部主任申訴時,主任的反應,與故事裡的副秘書長竟然是一樣的。
「當時的婦女部主任許嘉恬時,我的主任不僅第一時間總在不是重點的地方,放大我被性騷擾的細節要我做回憶陳述,也在聽完後,冷冷的反問我,所以呢?妳希望我做什麼?」
做什麼?當然是召開性平會,而且立刻啟動調查,如果陳述為真,都得要按照契約把外包廠商換掉,並且提供協助,對這位廠商提告,怎麼還會問,「你希望我做什麼?」
「第二次再與主管面談,由於我情緒還在高度恐慌,同事陪我前往她所在的咖啡廳,我她試圖營造輕鬆的氛圍,對我說,有時候我忘了妳還太年輕,看到妳的工作幹勁總會想到我年輕的時候,然後也提到她過往選舉時被性騷擾的經驗,再接著問及我的這次經驗,說了對我最為錯愕的:那你當下為什麼……不跳車?我不懂,你怎麼沒有叫出來?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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遇到性騷擾案件,身為主管,並不是跟員工說,這有什麼好大驚小怪的,並且把自己被性騷擾的經驗提供給被害人參考,然後問,為什麼被性騷擾卻不抵抗、不逃跑?可是,不是每個被害人,在當下都知道如何應對,她自己擔任婦女部主任,卻完全不能體會被害人在遇到侵害時,可能有的生理、心理反應,反而落井下石,這又是怎麼回事?
「我們主任給我們的回饋卻是,那妳們可以利用午休時間一個小時啊,去對面華山大草坪也好,手牽手一起練習大叫,甚至練習從我們部門大叫喊到前面民主學院。之後的閒話家常我已經超載了,任何事情好像都可以很輕鬆的四兩撥千斤來定論,飄飄然的肉身,支離破碎的靈魂。」
手牽手一起練習大叫?這個外包廠商到底是何方神聖,讓婦女部主任寧願犧牲自己的同事,也不願意召開性別會釐清事實真相?遇到刑事案件,只要練習大叫就好了,那麼應該不需要警察、檢察官與法官了。
民進黨已經發出聲明,讓這位高昇為副秘書長的前主任停職,並且承諾提供協助。然而,事到如今已經超過六個月,性騷擾犯罪必須在六個月內提告,如果當時沒提告,現在能提供什麼協助?
這位受害人,勇敢的站出來,點名具體的人與事,但是這位廠商至今神隱,民進黨是不是該公布所有的細節,而且提供所有的法律資源,以及啟動相關的性別平等程序,也必須要求副秘書長出面說明當時情形。
身為台灣的執政黨,如果連自己人都無法保護,貫徹支持者的信念,以及長久以來的平權價值,如何能說服台灣民眾?性騷擾案件,確實不容易打贏,但是為什麼連性平會的調查,就像是張學友的演唱會一樣,在當權者的打壓下,門票怎麼樣就是拿不到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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