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公司不是非你不可」也踩線?職場霸凌常用語25句 上班族:幾乎每天都在聽
「這點小事都做不好?」、「不爽就離職啊」、「別人都可以,為什麼只有你不行?」這些話是不是聽起來超熟悉?有些職場霸凌並不是直接開罵,反而藏在一句句看似「主管在教你」、「同事只是開玩笑」的話裡。從貶低工作能力、公開比較、拿離職威脅,到用「我是為你好」包裝情緒施壓,長期下來都可能讓人開始懷疑自己,甚至每天光想到上班就壓力爆表。
2026年7月1日起,《職業安全衛生法》職場霸凌防治新制正式施行,首次建立明確的職場霸凌防治法制,企業也必須建立相應的預防、申訴、調查與處理機制。女子漾整理職場上常見的25句「高風險話術」,如果以下這些話不只是偶爾情緒摩擦,而是長期針對特定員工反覆出現,就要特別留意。
職場霸凌常用語1~5:直接否定你的能力
1.「這麼簡單你也不會?」
2.「公司請你來到底是幹嘛的?」
3.「你到底有沒有帶腦袋上班?」
4.「這種程度也敢說自己有經驗?」
5.「我隨便找一個新人都做得比你好。」
工作做錯可以被指正,但「指出問題」與「否定一個人」是兩回事。例如「這份報表有3個數字錯誤,今天下班前請重新確認」是在針對工作內容提出要求;但如果長期使用羞辱、嘲諷方式攻擊員工能力甚至人格,就可能已經超出合理管理範圍。
職安署過去列出的職場霸凌樣態,也包括對特定員工吹毛求疵、將微小錯誤放大或扭曲,以及在其他同事面前咆哮、羞辱、威脅或嚴重辱罵。
職場霸凌常用語6~10:拿別人比較,讓你一直懷疑自己
6.「大家都做得到,為什麼只有你不行?」
7.「你看看XXX,人家怎麼就不用我教?」
8.「新人都比你上手得快。」
9.「做這麼久還是這種程度?」
10.「你是不是根本不適合這份工作?」
「比較」是很多職場最容易被合理化的管理方式。但如果主管不是提出具體績效差異,而是反覆透過公開比較、嘲諷來貶低特定員工,就可能逐漸形成羞辱式管理。英國勞資關係諮詢機構Acas也將持續批評工作表現、在會議中不斷貶低特定員工,列為職場霸凌可能出現的行為。
職場霸凌常用語11~15:用工作、考績和離職威脅
11.「不想做,外面很多人排隊等著做。」
12.「公司不是非你不可。」
13.「你再這樣,我沒辦法保證你的考績。」
14.「公司最近正在裁員,你自己想清楚。」
15.「做不到的話,你可以考慮離職。」
主管本來就可以進行績效管理,但合理管理應該有具體工作標準,而不是用模糊的恐嚇讓員工長期處於「是不是隨時會被開除」的不安中。勞動部也特別指出,要求員工在合理時間內完成工作或達到績效,原則上屬於正常管理;但若刻意設定過高目標、要求短時間內完成不可能達成的任務,就可能落入職場霸凌認定範圍。
職場霸凌常用語16~20:披著「為你好」外衣的情緒勒索
16.「我是為你好才講這麼重。」
17.「我以前也是這樣被罵過來的。」
18.「抗壓性這麼差,以後怎麼工作?」
19.「年輕人不要什麼事情都玻璃心。」
20.「連這點委屈都不能受?」
這類話最容易讓人陷入自我懷疑。被羞辱後想反映,卻被說成「抗壓性差」;覺得工作量不合理,又被回「以前大家都是這樣」。久而久之,問題就從「這種管理方式合理嗎?」變成「是不是我真的太脆弱?」
職場霸凌的核心並不只是「講話難聽」,還包括權力是否被不當使用,以及言行是否造成羞辱、威脅、孤立或身心傷害。
職場霸凌常用語21~25:孤立、封殺,讓你在團隊裡慢慢消失
21.「這個會議你不用來。」
22.「這件事不用跟他說。」
23.「大家都覺得你很難合作。」
24.「沒有人想跟你一組,你自己想想原因。」
25.「這件事你不要有意見,照做就好。」
職場霸凌不一定很吵,有時候反而安靜得讓人更難察覺。重要會議永遠漏掉你、工作資訊故意最後才告訴你、群組討論刻意排除你,甚至私下鼓動其他同事不要與你合作,都可能屬於「孤立型」的不當對待。
依現行《職場霸凌防治措施準則》,認定時會審酌是否有對特定人刻意排擠、忽視、冷落、不讓參與必要的重要會議或事務,以及刻意阻礙工作、隱瞞資訊、提供不實資訊等情況。
聽到這25句就一定算職場霸凌?其實不是
這點很重要。網路上近期出現不少「職場霸凌禁語」、「罵一句賠多少錢」等整理,但勞動部已提醒,職場霸凌不是單憑一句話就能判定,更沒有固定的「罵人價目表」。
依現行制度,通常要綜合判斷是否發生於執行職務過程、是否利用職務或權勢、是否超越業務合理必要範圍、是否反覆或持續發生,以及是否造成勞工身心健康危害。情節重大者,則可能不以反覆發生為必要。
所以真正該注意的,不只是「哪一句不能講」,而是主管或同事是否長期利用職務、權力關係,以羞辱、威脅、孤立、刁難等方式針對特定的人。
遇到疑似職場霸凌怎麼辦?先把證據留下來
如果發現類似情況反覆出現,第一件事可以先保存相關紀錄,包括LINE、Email、工作群組訊息、錄音、照片及其他對話紀錄,同時記下事件發生時間、地點、在場者及事情經過。
勞動部指出,10人以上事業單位應設置並公開職場霸凌申訴管道;30人以上則須進一步訂定職場霸凌防治、申訴與懲處規範,並設置申訴處理單位。若公司知悉員工遭受職場霸凌,也有依法採取適當措施的義務。
若不知道自己的情況該怎麼處理,也可向地方勞工主管機關尋求協助,或撥打勞工諮詢申訴專線1955。職場要求高、主管嚴格,不等於霸凌;但「工作有問題」也不代表一個人就應該接受長期羞辱。真正健康的管理,是把問題講清楚,而不是把一個人的尊嚴踩下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