撞倒別人機車她不想落跑!主動報案竟卡1小時 資深保險顧問揭第三人責任險盲點
好心想負責,竟比肇事本身還難處理!理財規劃顧問黃嘉琪日前牽車時不慎撞倒別人機車,她沒有落跑,反而主動到派出所報案,沒想到只想留一份紀錄,竟卡了近1小時。期間不只被告知「這不是事故」、「第三人不能賠」,連報案內容、車牌與地址都接連出錯,讓擁有超過10年保險經驗的她也忍不住感嘆:「只是想負責,怎麼這麼難?」
黃嘉琪表示,事情發生在星期四早上,當時她牽著已熄火的機車移動,不慎碰倒旁邊停放的另一輛機車,一頂粉紅色安全帽也跟著摔落,護目鏡留下明顯刮痕。她當下第一個念頭就是:「完了,這頂看起來不便宜。」
她沒有離開,而是先回公司報備,再帶著證件、行照與駕照前往附近派出所,希望留下事故紀錄。警方協助聯絡車主後,黃嘉琪第一時間向對方道歉,沒想到車主反而回她:「小姐,妳是好人。」並表示機車已經很舊,安全帽則是女友新買的。
主動報案竟卡1小時 她只想留紀錄卻被問「這算事故嗎」
原以為聯絡上車主後事情就能順利處理,沒想到真正麻煩的反而是報案。黃嘉琪表示,員警得知她當時不是騎車,而是牽著已熄火的機車後,陸續有人向她表示「不是行進間」、「第三人沒辦法賠」、「這不是事故」、「沒有單子可以開」。
她只能一再解釋,自己並不是要求警方判定保險是否理賠,只是希望先留下紀錄,至於最後能不能賠,應由保險公司依事故經過、責任歸屬與保單條款判定。
更讓她無奈的是,好不容易拿到受理紀錄,內容一度被寫成只是「把人家的安全帽弄掉在地上」,與實際「牽車碰倒機車」不符,雙方車牌也未記載。修改後,她離開派出所才又發現地址寫錯,只能再折返回去更正,前後耗了近1小時。
安全帽主人不求償 她仍二度登門道歉
處理完警方程序後,黃嘉琪仍特地到車主女友工作的早餐店,希望親自道歉。第一次前往時對方已下班,她留下名片,隔天再去一次,終於見到安全帽主人。
黃嘉琪主動表示願意負擔護目鏡更換費用,沒想到對方一直說「真的不用啦」,甚至透露護目鏡前兩天才剛換過。雖然對方最後沒有求償,黃嘉琪仍打算送上一份小禮物致意。她認為,重點不是金額大小,而是既然事情由自己造成,就應該負責處理。
車沒發動就一定不能賠?第三人責任險關鍵在「使用、管理」
這次事件也讓黃嘉琪回家重新翻出保單條款。她指出,很多人聽到「第三人責任險」,只想到開車、騎車撞到人,但汽機車第三人責任險也可能涉及第三人財物損害。
像她這次雖然沒有騎車、機車也已熄火,卻是在牽引、移動自己的機車時碰倒別人的車。是否符合保單中「所有、使用或管理」被保險汽機車所發生的意外事故,仍應由保險公司依事故經過、責任歸屬及實際條款判定,不能只看到「沒發動」就直接認定不能賠。
同樣撞倒機車 也可能要看「日常生活責任險」
黃嘉琪進一步舉例,如果自己的機車完全停著,只是徒手移動別人的機車,結果不慎把對方車輛弄倒,此時可能就與使用自己汽機車無直接關係,可再檢視住家綜合保險中的日常生活責任保障。
她也分享,幾年前曾有同事拿「請勿停車」拒馬時,不慎刮傷一輛賓士租賃車,最後就是透過保險協助處理。黃嘉琪提醒,真的發生事故時,先別急著自己猜「賠不賠」,應盡量留下時間、地點、現場照片、車牌、雙方聯絡方式等資料,再交由保險公司判定。她說,責任險不是讓人可以放心犯錯,而是在生活出現那些「真的不是故意的」意外時,多留一層保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