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北市蓋了幾千戶社宅,卻容不下1個101歲的老人?這制度到底在保護誰—— 一條「入住後不得變更身分」的規定,把居住正義變成居住笑話
▋等等,我沒看錯吧?
一個101歲的老人,住在台北市的社會住宅,租約快到期了。然後呢?然後依照規定,他得出去。因為他當初是用「一般戶」名義申請進來的,住進去之後不能改身分,所以他只能租6年,不能享有弱勢戶的12年保障。好,我來整理一下這個邏輯:這個人已經101歲了。在台灣,能活到101歲的人口本來就是少數中的少數。他顯然沒有足夠的財力在市場上租到一間安全的房子——不然他為什麼要住社宅?他的身體狀況能讓他重新申請、等候抽籤、搬家、適應新環境嗎?答案都是否定的。
但制度說:對不起,規定就是規定。
有議員說了一句很直白的話:民間租屋市場,有誰敢租給他?這句話很扎心,但它同時也戳破了一個政府從來不敢正面承認的謊言。台灣的「居住正義」,長期建立在一個假設上:只要政策補貼或協助到位,弱勢者就能在市場上找到出路。這是幻覺。
一個超高齡、低收入的老人,不管你給他多少補貼,他在私人租屋市場上的處境就是接近零。房東有選擇,而他沒有。這是市場運作的現實,不是道德問題,是結構性困境。所以「社宅」對這類人來說,不只是一個選項,它幾乎是唯一的選項。而現在,這個唯一的選項,因為一條「身分無法變更」的規定,要把他推出去了。
▋1萬353個獨居長者,376張床,你算得過來嗎
同一名議員同時丟出了幾個數字,我幫你排列一下:台北市列冊獨居長者:超過1萬353人。其中中低收入戶:4362人。全市老人住宅總容量:376床。候補等待名單:近600人。376床對上1萬多人。這不是供需失衡,這是天文數字等級的落差。超過96%的獨居長者根本擠不進老人住宅。候補名單上的人在等,但沒有人知道要等多久,也沒有人敢保證輪得到他們。有沒有人問過,當這些老人等不到的時候,他們在哪裡?他們住在哪?誰在照顧他們?還是說,我們只是在統計數字,然後在年度報告裡加一句「持續努力中」?
▋「研議解決方案」——這個詞值幾分?
社會局長姚淑文的回應是:研議解決方案。我不是要攻擊她個人。我知道她的位置上有它的難處,預算有限,法規有其程序,不是說改就能改。但我真的很想問:這個問題是今天才出現的嗎?台灣的高齡化趨勢,二十年前就預測得到。社宅一般戶只能租6年的規定,是設計之初就存在的。當初有沒有人想過:如果一個人在入住時已經是高齡,6年後他要去哪裡?沒有。
因為政策設計的時候,通常是為了多數人,而不是為了邊緣案例。但邊緣案例積累起來,就是1萬多個獨居長者,就是376張根本不夠用的床,就是一個101歲的老人站在制度的邊界上,沒有退路。
▋等他真的流落街頭,才叫做緊急?
這位議員提出的解法其實不複雜:超高齡長者社宅租期延長至12年;未來兩年內租期屆滿且超過75歲的個案,主動輔導銜接。這不是什麼革命性的政策,就是把現有制度裡一個明顯的漏洞補起來。但這種修補,需要行政能量、需要預算、需要跨局處協調,最重要的是——需要有人把它列為優先,而不是讓它排隊等在一大堆「研議中」的案件後面。這個101歲的人瑞,等不起「研議中」。
他不會因為制度還沒想好解法,就慢慢等。時間對他來說,每一天都是倒數。如果我們對這件事的態度是「等他真的沒地方住,再來緊急處理」,那我們建立的居住正義,從一開始就是個假的。
順帶一想:當一個人的晚年只剩下「有沒有地方住」這個問題時,其實也暗示了另一個更深的問題——他的醫療、照護、日常開銷,又是靠什麼在支撐?居住只是第一塊骨牌。如果連這塊都倒,後面的事根本不用談。
我是JT, 你的引導式財務規劃顧問,
我不是長照專家, 但有些想法,想跟你分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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