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動產贈與常見地雷:代繳土增稅, 為何會再課一筆贈與稅?
「蛤?幫繳稅也算贈與?稅金竟多12.9萬元!」
是的,很多家庭就是敗在這個動作!
你一定聽過這句話:「房子都送給孩子了,#土地增值稅、契稅我也幫他繳,不要讓他壓力太大。」
聽起來很有愛!但稅法不看愛,只看法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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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說明,根據《遺產及贈與稅法施行細則》第19條規定:👉 贈與房地時繳的契稅、土地增值稅可以自贈與總額中扣除,因為那是移轉必然發生的成本。但關鍵在下一條。若由「贈與人代繳」,依《遺產及贈與稅法》第5條第1款規定:👉 應以贈與論,併入贈與總額。白話翻譯就是:你替孩子付他本來應該付的錢,那就是贈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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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們用案例講清楚👇
林爸爸把公告價值 900 萬的房地送給兒子。
土地增值稅+契稅 129 萬。
如果兒子自己付稅:(房地900 萬− 244萬贈與免稅額 − 129萬稅金)×贈與稅率10%
👉 贈與稅 52.7 萬。
但如果爸爸心疼兒子,幫忙繳掉土地增值稅+契稅 129 萬 ?
邏輯會變成:你替他出錢
= 他少支出 129 萬
= 再贈與 129 萬
= 再課 10% 稅。
最後結果:(房地900 萬+129稅金− 244萬贈與免稅額 − 129萬稅金)×贈與稅率10%
👉 贈與稅 65.6 萬。
增加 12.9 萬。原本想幫孩子減壓,結果讓稅單變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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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R姐要提醒一件更重要的事。
問題從來不在 12.9 萬。
真正的問題是—很多家庭在傳承時,想到哪做到哪。
今天覺得要過戶就過戶,明天覺得幫繳稅比較貼心就幫忙繳。
但傳承不是情緒行為,是資金動線設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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怎麼不踩雷?答案其實很單純:
✅ 稅一定要由受贈人自己付款
✅ 父母不要直接代繳
可以怎麼安排?
👉 先用每年 244 萬免稅額分年給現金
👉 或讓孩子自行貸款繳稅
👉 或提前準備稅源專戶
重點不是誰出錢,而是金流怎麼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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📌請記住這句話:
傳承需要預先規劃,可減少冤枉的稅金!讓愛不傷人,讓財富有溫度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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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土地增值稅#贈與房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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