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6-01-06 14:09
中國醫藥大學新竹附設醫院品牌行銷公共事務執行長張宜真
【如果被咆哮的護理師,是你女兒,你還會這樣判決?】 一在護理站咆哮拍桌,結果法院說沒事
【如果被咆哮的護理師,是你女兒,你還會這樣判決?】
一在護理站咆哮拍桌,結果法院說沒事
▋ 十分鐘的怒吼
看到這則新聞,整把火都起來了。
一名男子,因為不滿母親點滴打太快,衝進護理站,對護理師連續咆哮十分鐘。「你是什麼心態啊」「你哪個學校畢業的」「走了還在那邊靠背」「你最資深你最囂張」,一邊吼一邊揮手,離開時還拍了桌子。
衛生局認定這已構成違法醫療法,對醫護人員造成威脅與騷擾,開罰三萬元。男子不服提行政訴訟。
▋ 風向竟然在法院翻轉
官司打到法院後,結果卻大逆轉。法官看了監視器畫面,認為「他只是情緒激動,用詞沒有到辱罵,拍桌只是瞬間動作,不構成強暴、脅迫或恐嚇」。
結論是,這些行為仍在一般人「可合理忍受」的範圍內,所以不用罰。
▋ 這不是強暴脅迫恐嚇,甚麼才是?
這個判決,代表一個人在醫院大聲咆哮、質疑專業、嘲諷背景、拍桌,只要沒有打到護理師,在法律眼中就是免罰。
當這樣都不算暴力,法律還可以保護醫護?
所以,如果同樣的場景發生在法院服務台,在法官的辦公室、在法院,都是被認為是合理可忍嗎?
你認為「可合理忍受」,但我認為無法忍受。
那就請你來醫護站,當那位被咆哮被拍桌的護理師,讓你感同身受,是「合理可忍」。
▋ 誰來同理護理師
在醫院,站在第一線的護理師,被期待要同理病人和家屬,更有度量,更能體諒,更要吞下別人的情緒。
但,誰來同理護理師?
護理師不是受氣包,當法律無法保護,是要醫護吞下去嗎?
爲什麼要「委曲求全」?
好好溝通。
護理師每天面對的是藥物、風險與生命。一個被情緒壓迫、被威嚇的護理師,不只是委屈,而是整個病人安全的破口。
當制度對社會釋放的訊號是「這樣的咆哮還算可以忍」,這不是在保護病人,而是在默許情緒暴力進入高風險醫療現場。
▋ 護理師尊嚴被踐踏
也難怪護理人員一個個離開,已經造成國安問題。不是不想照顧人,是在這樣的環境裡,尊嚴與安全感被一點一點磨掉。
當法律告訴社會:「對護理師的咆哮是低成本的」,這種低成本的暴力,就會變成高頻率的暴力。
法律如果只同理情緒,卻不保護專業,受傷的從來不只是一個護理師,而是整個照護系統。
你怎麼對待護理師,有一天就怎麼被世界對待。
你今天容忍護理師被踐踏,明天就要承受沒有人願意站在你病床旁的代價。
這個判決判掉的,是醫療體系對司法的不信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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